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备案公示

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备案公示



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备案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10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报备的4项限制类医疗技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从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
联系方式: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三门县人民医院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三门县人民医院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备案表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备案医疗技术名称

具备资质技术人员名单

是否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

备注

1

三门县人民医院

人工关节置换术




2

三门县人民医院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3

三门县人民医院

心血管疾病治疗技术




4

三门县人民医院

脑血管疾病治疗技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 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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