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茅煤矸石砖厂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标准砖改扩建拟作出的建设招标公告

芦茅煤矸石砖厂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标准砖改扩建拟作出的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化县芦茅煤矸石砖厂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标准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审批联系人:陈东晖  联系电话:****-*******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新化县芦茅煤矸石砖厂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标准砖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新化县游家镇芦茅村
建设单位新化县芦茅煤矸石砖厂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湖南鑫创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化县游家镇芦茅村,场区占地面1200m2。项目于2011年取得《关于新化县芦茅煤矸石砖厂年产3200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娄环评[2011]43号)为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拟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万元)在保留现有生产辅助设施基础上进行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标准砖改扩建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一条遂道焙烧窑、一套备用破碎系统、完善相关配套办公设施及环保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水污染防治措施: 场区实行雨污分流,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废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项目点火阶段启动脱硫除尘处理设施,隧道焙烧烟气经一体式水膜脱硫除尘塔处理后经40米高烟囱达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加强营运期的日常管理采取加强仓库封闭、及时清扫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粉尘的影响,确保营运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标准浓度限值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不合格生坯、除尘灰等返回生产工序重新利用。沉灰池钙泥统一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4)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合理布局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等高产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处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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