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新宏源燃气有限公司固镇县新宏源液化气供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固镇县新宏源燃气有限公司固镇县新宏源液化气供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固镇县新宏源燃气有限公司固镇县新宏源液化气供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 *******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固镇县新宏源液化气供应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固镇县王庄镇孙集村地界 |
建设单位 | 固镇县新宏源燃气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124号)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建设容积为3座50立方米地埋式储罐【2座各50立方米的液化气储罐和一座50立方米的残液储罐】及配套设施和辅助生产区,购置相应设备。总占地面积为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项目竣工达产后,日销售液化气2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2、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规范建设固废暂存设施,避免二次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府网和蚌埠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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