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冀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齐鲁医药学院集中供暖(供冷)项目主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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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LJL-2017-12-JBJNWZZB-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国网冀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目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及交货期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满足要求的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法定代表人与《核实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详见附件一招标采购招标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四层咨询事业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20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资料时间:2018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4.4获取招标资料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

4.5获取招标资料须知:获取招标资料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12日9:30(北京时间),所有纸质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在下述地点递交:

地址: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二层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二层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址),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下列媒体上:

7.其他事项

7.1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7.2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于超张维娜

地 址: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四层咨询事业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

邮 编: 100070

电 话:***-******** ******** (周六、日及节假日请拨打***-********)

传 真:***-********

E-mail:zhangweina@heesc.com

帐户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账号:****************050

特别声明: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

本次招标公告在“”()其他网站不得转载。

2018年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冷 集中供暖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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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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