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教学仪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沈阳建筑大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 |||||||||||||||||||||||||||||||||||||||||||||||||||||||||||||||||||||||||||||||||||||||
2018-01-23 15:58审核人: | |||||||||||||||||||||||||||||||||||||||||||||||||||||||||||||||||||||||||||||||||||||||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建筑大学的委托,对沈阳建筑大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123、LNZC********41)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及调整通知,进行网上注册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四、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供应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2.2018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领取,售价:现金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评审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8年1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评审地点:沈阳建筑大学机关楼109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评审会议。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联 系 人:尹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开 户 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帐 号:2000 7049 9500 0000 0018 联 系 人:孙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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