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一期)测绘服务单位(重新)招标公告

二七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一期)测绘服务单位(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七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一期)测绘服务单位招标(重新招标),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现有项目单体共6幢建筑,总建筑面积约55466.08平方米(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479.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36.09平方米。管线约3300米(具体以实际长度为准);本次预算约18万元。

2.2 招标范围:对二七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一期)范围内的竣工测量(包括规划监督测量、绿化面积测绘、人防面积测绘、房产实测绘、管线测量)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金华市婺城区婺江西路以北规划路以东;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测绘丙级及以上并已办理金华市区建设工程“三测合一”的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实体,且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设备等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相应规模的测绘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3.2 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 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证书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分别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7年10月、2017年11月、2017年12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4)本招标公告3.5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 1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 4: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7、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婺江西路1236号二七新村项目部会议室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华市婺州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北街245号 地 址:金华市金磐开发区金都路58号2楼

联系人:贾博文 联系人:何晓丹

电 话:136*****970 电 话:150*****162

2018年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绘服务 安置房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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