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2017年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至十六标段招标公告
曲阳县2017年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至十六标段招标公告
曲阳县2017年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至十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曲阳县2017年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曲阳县发改局(曲阳发改审字【2017】83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经由曲阳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曲阳发改招核字[2017]52号)。项目单位为曲阳县水利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ZHBBD-2017-14
2.2建设地点:曲阳县32个村。
2.3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为十七个标段,第十至十六标段:建筑及安装工程。
2.4招标范围:工程量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第十至十六标段:(1)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项目经理具备(专业与企业施工资质一致)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5)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冀备案手续;(6)具有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3.3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标一个标段。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携带:
第十至十六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专业与企业施工资质一致)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冀备案手续、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提供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
提供上述资料所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A4纸单面复印),在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阳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交易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4.3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阳县水利局 地址:曲阳县太行路
联系人:张股长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新华路
联系人:徐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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