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地面建设工程无损检测框架招标公告
(2018-2019年度)地面建设工程无损检测框架招标公告
东北油气分公司(2018-2019年度)地面建设工程
无损检测框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满足东北油气分公司(2018-2019年度)地面建设工程无损检测项目施工,招标人决定对东北油气分公司(2018-2019年度)地面建设工程无损检测框架进行公开招标,资金由建设单位(招标人)筹措,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地面建设工程无损检测项目框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东北油气分公司(2018-2019年度)年地面建设工程无损检测框架。
2.2建设地点:东北油气分公司油气生产工区。
2.3建设主要内容:东北油气分公司所辖区块范围内的零星改造(生产、生活)工程及油气水井新井投产时油井需要新建的单井罐、分离器、水套炉、管线等;注水井需要新建的恒流配水器、流量计、管线等;气井投产时井场水套炉、分离器、集气流程及单井管线等工程焊缝无损检测工作;以及生产小规模技术改造工程的无损检测工作。
2.4建设投资:建设单位筹措。
2.5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国家相应B级以上无损检测机构资质,中石化市场成员库成员;
(2)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单位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RT、UT、MT、PT无损检测资格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理化检验等资格证和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有效履行合同的检验检测单位。
(3)为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特种作业资格资质证书等。
(4)近三年来有石油化工工程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有利于证明自身实力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及以上、渗透检测(PT)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3.4技术负责人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Ⅲ级(RT)、超声波检测(UT)Ⅲ级、渗透检测(P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3日(每天08时00分至17时00分,午休除外);
(2)购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和平大街335号石油工程监督服务中心403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
投标人可通过现场交纳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中石化系统外的投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中石化系统内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油田工程维修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西安大路支行
5.4如投标人第一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活动且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需向招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的电子版(JPG格式,2m以内),确保招标结束后招标人通过招标人的ERP系统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8年2月27日08时00分至2018年2月27日08时50分。
6.2截止时间: 2018年2月27日08时30分。
6.3递交地点:西安大路4936号东北油气分公司(东北石油局)6楼开标室1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2月27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西安大路4936号东北油气分公司(东北石油局)6楼开标室1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和平大街335号石油工程监督服务中心403室;
邮编:130062;
联系人:于海洋 王超
电话:****-********(于海洋);****-********(王超)
电子邮箱:********5@qq.com">yuhy.dbsj@sinopec.com;wangchao.dbsj@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招标部门:
2018年1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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