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网络综合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监控系统、网络综合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车管所网络设备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标书编号:ZJZC-(2006)公字第16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2004-2006年间实施的合同金额在15万元以上类似综合安防系统工程成功案例2个以上(含2个);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2004-2006年间实施的合同金额在15万元以上类似网络集成设备供应成功案例2个以上(含2个);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本系统主设备(硬盘数字录像机、摄像机、网络设备、)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颁发的2006年度产品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区域代理商(提供代理证书复印件)专项供货支持承诺(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5)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曾经取得过江苏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6)合格的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在以镇江市区为中心的3小时都市圈范围内(火车或汽车车程);
(7)合格的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6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2:00至6:00(公休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第5条中要求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3)成功案例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综合安防合同需提供设备清单)。上述材料原件投标时携带验证备查。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镇江市车管所监控系统、网络综合系统工程。
四、招标方式及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五、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0.5万元投标保证金和2.5万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3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须在投标时将转帐(现金)支票或汇票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时间:2006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截止时间)。
八、开标时间:2006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九、购买标书联系人:高祺
联系电话:(0511)*******、传 真:(0511)*******
十、项目联系人:刘春、李斌
联系电话:(0511)*******,*******、传 真:(0511)*******
十一、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镇江市商业银行
帐 号:********5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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