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于建招字[2009] 12 号
1、 于都县禾丰镇尧口初中学生宿舍楼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房建工程;⑵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⑶标段划分:一个标段;⑷项目总投资:约 91 万元;⑸工程规模:约1308.39㎡,砖混/ 四层;;⑹资金来源及性质:财政拨款;⑺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⑻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 年4月,竣工日期为 2009年 8月,总工期 120 日历天;⑼工程建设地点:于都县;⑽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拟派企业自聘项目经理(指企业在符合原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中自聘的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工民建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企业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 营业执照;②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或自聘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⑧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 4 月 7 日上午9:30-11:30分至下午14:30-17:00分,到于都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区(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500元/份、招标投标软件使用费 200 元,税前价售后均不退。
6、其它
若招标人变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等事宜,则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www. gzzbtbzx.com)发布相关信息,请潜在投标人近期留意该网站。
招标人: 于都县尧口初级中学法定代表人: 刘石发
办公地址:于都县邮政编码: 342300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维健
办公地址: 赣州市文明大道 邮政编码:341000
监督单位:于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9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