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市政配套及内装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市政配套及内装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宿舍、培训楼室内装饰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宿舍、培训楼室内装饰设计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1】3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江苏教育学院苏州学前教育分院、苏州市第二十八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江苏教育学院苏州学前教育分院、苏州市第二十八中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规模:总建筑面积21778平方米,设计费约35万元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详见“其它明确事项”部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31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06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 二、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三、企业类似业绩以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面积在1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设计业绩(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等。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并在规定端口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六、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七、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八、本项目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九、本项目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从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十、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阶段现场后续服务;十一、本项目设计范围:室内装饰、安装等专业;十二、本项目设计周期:方案设计20日历日,初步设计1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5日历日。十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十四、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十五、本项目建设方现已更名为“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六、本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核定表编号为教1712-130。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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