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___YSZB*******-A、B____

1、 囊谦县发改局 的 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囊发改2009(14)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为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位于扎曲河电站引水渠退水闸处至香曲河汇入扎曲河处下游500米区段内,河道总长3870米,建设规模:新建右岸浆砌石防洪堤坝3870,且将右岸河堤沿线扎曲河电站尾水和香曲河水汇入口的整治衔接;左岸为无人居住区,防护等级和标准相对较低,以河道的整治疏通为主,利用河床开挖出的沙砾石沿河岸筑成沙砾石防洪堤坝,防止水流对沿岸沙棘林的侵蚀和水土流失。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资金来源为国拨。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囊谦县香达镇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 年 4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9年 10 月 20 日,工期 183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 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投标申请人可从 玉树州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09 年 03 月 21 日至 2009 年 03 月 27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18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综合治理工程 A-B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9 年 3 月 27 日 15 时以前送至 玉树州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9 年 03 月 28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 囊谦县发改局

办公地址: 囊谦县香达镇

邮政编码:__815200__ 联系电话:****-*******

传  真:___ 联 系 人:朱明钰

招标代理机构: 玉树州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玉树县结古镇民主路

邮政编码: 815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西然

日期:2009 年 03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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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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