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崇义县金坑乡废弃矿区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行业类型:房建 | 专业类型:招商 | 所属区域:崇义
崇招建字[2018]07号
1. 招标条件
崇义县金坑乡人民政府的崇义县金坑乡废弃矿区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崇义县金坑乡。
2.2本招标项目投资为1832.80万元(该项目投资额为控制价且是本工程结算的最高限价),结算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2.2建设内容:总治理遗留废弃矿区含氰废渣、含汞废渣及污染土壤约40000m3。对场地内废渣的修复拟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或转化场地废渣中的污染物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就地填埋,封场后进行生态复绿。使污染物含量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05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内容,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
3.3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环境类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3.4外省施工单位从事招标标活动须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该系统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5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施工方)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3.6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投标人,以及近6个月内(截止到开标前一日)被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必须为一家设计企业、一家施工企业),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次设计或者施工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8投标人资格,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应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3.10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1月24日至 2018年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者,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4.2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
(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的本人二代身份证;
(5)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格式后附)。
注:上述资料均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外,其余资料只需牵头单位盖章。
4.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07973G.com)发布。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义县金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崇义县金坑乡
联 系 人:李明生
电 话:159*****2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天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赞贤路8-3号
联 系 人:赵书明
电 话:187*****797

招投标监督单位:崇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

2018年1月24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doc

来访IP:39.155.248.1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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