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办案及审判法庭项目附属工程及室内功能性房间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办案及审判法庭项目附属工程及室内功能性房间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 | 招标条件 | ||||||||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办案及审判法庭项目已经稀土高新区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办案及审判法庭项目附属工程及室内功能性房间装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礼贤路以东、春华路以北 | |||||||||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办案及审判法庭项目办理相关前期手续的复函 (包发改审批字【2016】93号) | |||||||||
3.工程规模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规模 | 工期 | 计划投资/万元 | |||||
GX2018JL001 |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办案及审判法庭项目附属工程及室内功能性房间装修工程监理 | 建筑面积13592平方米;包括门房建设、加压站、院内道路硬化及围墙工程 | 304 日历天 | 58.00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公告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书、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有投资项目还要出示廉政责任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3、外地企业备案的相关事宜,请参照《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地入包企业管理的通知》(包建工【2014】52号) | |||||||||
四、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 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29日 | |||||||||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500.00元每标段。 | |||||||||
五、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2.内蒙古招标投标网、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 |||||||||
六、 |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 | 地 址: | 包头稀土高新区富强南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南金荣财富中心-B2115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张利胜 | 联 系 人: | 何玉霞 | ||||||
电 话: | 188*****188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151*****088@163.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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