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招苏台河及东辽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送评审服务(含评审费用)招
梨树县招苏台河及东辽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送评审服务(含评审费用)招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 梨树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梨树县招苏台河及东辽河流域治理PPP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送评审服务(含评审费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梨树县招苏台河及东辽河流域治理PPP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送评审服务(含评审费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3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5*****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梨树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梨树县
联系方式:张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经理135*****71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4日 08:30至2018年01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8-302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梨树县招苏台河及东辽河流域治理PPP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送评审服务(含评审费用)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梨树县招苏台河及东辽河流域治理PPP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送评审服务(含评审费用)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和项目采购内容:
(1)基本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八部分:
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二期)
招苏台河河道治理工程
环城水系治理工程(时令河、小南河、西河)
招苏台河拦河坝工程
梨树县新建污水管网工程
梨树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梨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梨树县污泥处理厂
(2)采购内容:
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八块建设内容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送评审服务;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批等全部内容及通过审查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4年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2)业绩要求:无。
(3)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执业单位为供应商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意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人除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在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20000元。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梨树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 梨树县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联 系 人: 罗忠民
办 公 电 话: 135*****71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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