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志泉联圩除险加固工程、吴家圩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2018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志泉联圩除险加固工程、吴家圩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宜兴市高塍镇2018年度农村水利工程-范道圩除险加固工程、反大圩除险加固工程等6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投标)

编号:YXSS********601、02、03、04、05、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高塍镇2018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高塍镇水利农机站,招标人为宜兴市高塍镇水利农机站,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补助和高塍镇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范道圩除险加固工程、反大圩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志泉联圩除险加固工程、吴家圩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六圩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兴富圩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邱新联圩除险加固工程(五标段)、湖陵联圩除险加固工程、吉丰联圩除险加固工程(六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

2.1.2建设规模:重点水利土方工程:6条河道清淤,计划清淤长度2.86公里,清淤土方2.6万方等;重点建筑物工程:对六圩、志泉联圩、邱新联圩、湖陵联圩、兴富圩、范道圩、吉丰圩、反大圩、吴家圩等9个圩区进行除险加固,圩堤加高4处2.9公里,土方4.4万方。新改建水闸2座,新改建单排站3座。新建驳岸12处3.35公里、防洪墙4处0.75公里、老户坡固基4处1.1公里、防汛道路5处5.4公里等。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105万元、二标段:约190万元、三标段:约196万元、四标段:约234万元、五标段:约236万元、六标段:约270万元。

2.1.4工期要求: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18年5月9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范道圩除险加固工程、反大圩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范道圩除险加固工程钢筋砼覆面驳岸200m,反大圩除险加固工程防汛道路2500m;

志泉联圩除险加固工程、吴家圩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志泉联圩除险加固工程圩堤土方加固1365m,加固方量约18700m3,防汛道路1016m,富渎港驳岸钢筋砼覆面驳岸500m,Φ40排水涵洞3道,吴家圩除险加固工程望妻港钢筋混凝土驳岸50m;

六圩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圩堤土方加固750m,加固方量约3000m3,防汛道路750m,钢筋混凝土驳岸200m,钢筋砼覆面驳岸200m,端圩新建24寸轴流泵排涝站1座;

兴富圩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防汛道路750m,钢筋砼覆面驳岸400m,钢筋混凝土驳岸250m,固基防洪墙工程400m;

邱新联圩除险加固工程(五标段):钢筋混凝土固基500m,钢筋砼覆面驳岸950m;

湖陵联圩除险加固工程、吉丰联圩除险加固工程(六标段):湖陵联圩除险加固工程新建湖陵南排涝闸站1座,钢筋混凝土封面修复闸站1座,钢筋砼覆面驳岸300m,吉丰联圩除险加固工程固基防洪墙工程200m, 新建24寸轴流泵吉丰排涝站1座。

2.3标段划分:6个标段

2.4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以上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必须从信息库中获取编入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及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自2016年2月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自2017年2月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2017年11月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自2013年2月5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已被推荐为上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抽签及评标顺序为:按标段顺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08时40分至2018年2月5日08时 4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5日08时4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17年8月-2018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工程款支付

工程按时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按合同价的50%支付工程款。第二年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在第三年年未一次性付清 。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9.其他

9.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9.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9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高塍镇水利农机站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高塍镇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 编:214200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 系 人:钱女士

电 话:/ 电 话:139*****51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8年1月24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险加固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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