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届“虎山春”群众文化活动主题灯会招标公告
第三十七届“虎山春”群众文化活动主题灯会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关于第三十七届“虎山春”群众文化活动主题灯会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关于第三十七届“虎山春”群众文化活动主题灯会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集财购准(2018)11号
采购文件编号:JZC2018-公H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第三十七届“虎山春”群众文化活动主题灯会采购项目 | 1 |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预审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内)、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质、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质文件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交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留存。(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有效。)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2月12日 上午 10:00
投标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8年2月12日 上午 10:00
开标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331室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白健 、苏鹏宇
联系电话:0474-*******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满达大街支行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王惠铭
联系电话:****-*******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1月24日
招标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