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额济纳旗经营林场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国营额济纳旗经营林场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营额济纳旗经营林场委托,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公务用车,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国营额济纳旗经营林场采购公务用车询价采购
2、批准文件编号:额财购准字(电子)【2018】00013号
3、项目编号:AMFY-EC-2018-007
4、项目预算:250000.00元
5、采购内容:越野车一辆
6、分包情况:一个包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包含车辆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3、本次询价要求竞标单位、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被委托人近10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竞标人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需附竞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竞标单位,按实际年限提供,但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查询必须满足10年)。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竞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休息)到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中心301室,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成功后获取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由其被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企业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4、2017年至今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17年至今任意3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
5、《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交纳资料费及询价保证金方式、时间
1、询价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2、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缴纳方式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中划转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中;询价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转款凭证送至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备案,如没有进行备案,则报名将被视为无效;采购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询价保证金;
缴入账户:国营额济纳旗经营林场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额济纳旗支行
3、竞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月31日(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竞标)。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2月2日下午15:30时
地点: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国营额济纳旗经营林场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传真):139*****220
采购代理机构: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传真):151*****204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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