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评估(二次)招标公告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评估(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以下称采购单位)委托,就其涉及南通市港闸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评估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港闸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评估项目
二、项目编号: GZCG*******
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8万元
五、工期要求: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0日历天
六、响应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4、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7、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竞争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竞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视情公布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
(二)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
2、谈判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交,不接受以其他方式提供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场查验(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中)。若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谈判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用途为:谈判保证金;汇款人为:谈判供应商名称。
账 户: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账 号:****************518
(三)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采购单位发出的为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相应的为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1月30日14时00分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开标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幢1楼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3、采购单位: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
公管办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监督联系人: 黄烨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整治 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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