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奥医院有限公司项目(张家口市第二医院创伤诊疗中心项目)临时用电配电工程二次招标
河北华奥医院有限公司项目(张家口市第二医院创伤诊疗中心项目)临时用电配电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华奥医院有限公司项目(张家口市第二医院创伤诊疗中心项目)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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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10********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张家口市-市辖区 |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河北华奥医院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
河北华奥医院有限公司项目(张家口市第二医院创伤诊疗中心项目)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华奥医院有限公司项目(张家口市第二医院创伤诊疗中心项目)临时用电配电工程招标已由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华奥医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华奥医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台630KVA箱式变电站、用户明显断开点设备(看门狗)、电杆、杆上设备及电缆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临时用电工程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负责通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近3年内(2014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高.低压线路或变电站施工或维修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23至2018-01-29,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2-07 09: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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