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和瑶族乡人民政府的保和瑶族乡总体规划、给水、排水专项规划编制谈判公告

保和瑶族乡人民政府的保和瑶族乡总体规划、给水、排水专项规划编制谈判公告


保和瑶族乡人民政府的保和瑶族乡总体规划、给水、排水专项规划编制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1月25日


保和瑶族乡人民政府 保和瑶族乡总体规划、给水、排水专项规划编制 ,政府采购编号: 北财采计【2018】012号 ,委托代理编号: XYTC-郴-2018-009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保和瑶族乡人民政府的保和瑶族乡总体规划、给水、排水专项规划编制

2、采购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18】012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1

保和瑶族乡总体规划、给水、排水专项规划编制

1项

7950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保和瑶族乡总体规划、给水、排水专项规划编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也可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代表自己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1 29 17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1821 09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郴州市燕泉路郴江街道办事处院内)。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812917:0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保和瑶族乡政府

联 系 人: 杨壁志

电 话: 139*****178

地 址: 保和瑶族乡保和圩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文雄

电 话: 189*****896

地 址: 郴州燕泉路中天宜家快捷酒店5楼502室

日 期: 2018 124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专项规划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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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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