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公建民营)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养老院(公建民营)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宁波国家高新区养老院(公建民营)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需求征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宁波国家高新区养老院(公建民营)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供应商参加报名,并就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及招标文件主要条款等公开征集建议及意见。
一、招标编号:NBTC2018CG1005(交易登记号:18CG020006)
二、项目概况:
高新区养老院坐落梅墟钱家村,西至规划云杉路,南至规划黄杨路,东侧为规划绿地,北邻其他地块,占地1.54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建筑面积2.99万平方米,拥有床位525张。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运营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满足项目运营过程中的软硬件建设和人力资源等必须的资金投入;
3、具有本项目所需的专业管理和服务团队;
4、具有5年以上养老机构的从业经历,管理单个养老机构床位数在200张以上且有一定数量的护理床位,“医养结合”或者“康养结合”特色明显;
5、现管理的养老机构管理标准已达到或相当于宁波市3A级养老机构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3);
6、本项目不得挂靠投标,不得转让、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投标报名及资料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5日到2018年2月02日16:00之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自行下载相关资料。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相关资料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如相关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相关资料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料,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资料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首页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资料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陈工);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未在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1、本项目采购服务需求建议;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招标文件主要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六、征集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6: 00(北京时间)
七、对征集意见及建议的反馈方式、具体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须在反馈截止时间前将反馈书面意见(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密封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招标代理部),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反馈意见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招标人将于2018年2月5日13:30(北京时间)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并回答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以便其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集合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大楼北楼709室。
九、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以及招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以及最终稿招标文件将以补充公告和补充文件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并上传,届时请各有效投标人务必及时关注并自行下载,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十、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发布媒体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信息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民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
联系人:张燕平
传真:********986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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