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巫溪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已由巫溪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巫溪计委发﹝2004﹞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一部分为上级法院拨款、一部分自筹,招标人为巫溪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巫溪县马镇坝
建设规模:6380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公告期
2009年4月2日至2009年4月9日
6、报名时间、地点:
申请人于2009年4月9日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有效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以上三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套,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二代),在巫溪县建设工程交易所报名。上次已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视为已报名,并在2009年4月9日14时至16时30分,在巫溪县建设工程交易所凭原购买的资格预审文件更换新的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申请人于2009年4月9日14时至16时30分,在巫溪县建设工程交易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巫溪县人民法 院 招标 代 理机构 :重庆 西 恒 招标 代 理 有 限公 司
联系人:胡新国 联系人:黄琳
电 话:139*****369 电 话:13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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