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客服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安检设备)招标公告

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客服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安检设备)招标公告


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客服工程建管甲供物资


(安检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SZ2018-00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站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08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2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辽宁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出资、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为辽宁省政府40.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9.7%、中国铁路总公司30%。本项目安检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宁省沈阳市、阜新市。

2.2项目概况:新建通辽至京沈新民北站铁路,线路起自通辽,经甘旗卡、彰武、引入在建京沈高铁新民北站,正线全长196.903公里,起讫里程自京沈高铁新民北站DK0+000(=京沈高铁JSDK633+125)至通辽站DK197+276.207,含通辽枢纽、新民北疏解工程。

2.3招标内容:安检设备,一个包件KF-01,计划交货期2018年3月2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家须具有认证机构认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部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生产销售及使用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物资必须在类似工程(铁路旅客车站、公路客运站、地铁站、客运机场等)有近三年(2015年1月-2018年1月)供货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合同用户出具的一年以上使用报告或运行证明影印件;

5)投标物资须符合《公安部GB15208.1-2005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铁总建设(2016)242号文件要求,并提供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投标人应在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设有固定的产品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7)投标人及生厂商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禁止投标或暂停使用;

8)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月25日至2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院内3号楼311房间)售卖,(持相关证明材料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副本及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以上材料及资格条件所需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所须材料均须原件并携带一份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并且提供相应汇款单据复印件。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3月6日10时00分至 2018年3月6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6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具体开标场地详见一楼大厅当天开标一览表)。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6日10时30分。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

5.4.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9.3万元。

5.4.2投标人须于开标前3日12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投标包件号)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要求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5.4.3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且只限于由投标人注册的基本账户提交,不得“差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多个包件或多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按项目、包件分别汇款提交,办理相关约定手续。

②凡购买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因故不能按招标公告约定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须在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招标人,若无故不参加投标且影响到招标人正常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4.4出现以下情况认定投标保证金无效:

⑴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招标人指定的财务账户的;

⑵未按规定从其注册的财务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足的。

5.4.5凡购买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不能按公告约定日期参加投标,应在开标前3日向招标人书面说明情况,若未提前书面告知且无故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咨询:邵工

联系方式:***-********

7.2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项目负责人:毕经理

联系电话:***-********(售卖标书)


传真:***-********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3号楼)

7.3澄清问题信息:

需要招标人澄清问题的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至招标人、招标机构邮箱。

招标人邮件:********40@qq.com

招标机构邮件:cgsjsk@163.com

7.4标书款、投标保证金以及服务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332

2018年1月25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详细情况

售价

交货地点

收货单位

交货状态及条件

交货期

1

KF-01

行包安检及称重仪

2

通辽站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至新民北客运专线TLSG-6标项目经理部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2018年 3月28日

500

2

安全门

10

通辽站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3

手持金属探测器

40

通辽站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4

防爆罐

10

通辽站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5

防爆毯

10

通辽站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6

安检仪

10

通辽站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7

安检仪延长器

10

通辽站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8

合计

92



附图: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沈铁物资院内)

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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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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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检设备 甲供物资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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