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泽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低压电气外网工程招标公告
惠泽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低压电气外网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长春市惠泽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低压电气外网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8-5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惠泽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3】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惠泽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低压电气外网工程
2.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星村
2.4施工工期: 15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单位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资格;
3.3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至 2018年2月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9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24日13: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
联系人:邰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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