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迎宾馆装修及新建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胡杨迎宾馆装修及新建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木垒县胡杨迎宾馆装修及新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经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木发改字(2018)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垒县城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木垒县胡杨迎宾馆装修及新建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原胡杨宾馆
3、项目规模:室内装修、外立面装修、消防设施改造,装修改造面积10370平方米,其中:昌源水务楼装修面积3770平方米、胡杨宾馆装修面积5600平方米、加建面积1000平方米。
4、结构类型:/。
5、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额300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工期要求:计划2018年3月5日开工,2018年8月4日竣工。总工期153天(日历日)。
8、本工程不分标段。
9、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0、招标范围:设计施工: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的施工内容。
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设计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组成的联合体。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监理:采用自治区建设厅新建建(2016)49号,监理评标办法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设计施工一体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10:00时-2018年1月30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报名。
3、监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10:00时-2018年1月30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投标申请人中的施工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内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经备案的进疆登记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在职单位的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的社保缴费明细、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及项目班子名单。
设计单位报名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经备案的进疆登记册,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投标保证金2万元; 设计施工:CJ********投标保证金60万元。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2018年1月30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行号:********0041 账号:****************2518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8年2月6日19:30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费为3000元/份,在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领取;监理招标文件费为500元/份(网上下载)。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垒县城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李庭辉 139*****0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玉素 白鑫 ****-******* ****-*******
监督电话:****-*******(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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