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洞阳镇X014线(洞阳水库段)工程招标公告

浏阳市洞阳镇X014线(洞阳水库段)工程招标公告

浏阳市洞阳镇X014线(洞阳水库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洞阳镇X014线(洞阳水库段)工程 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发改投〔2017〕2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浏阳市洞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市洞阳镇X014线(洞阳水库段)工程

2.2 建设地点:X014线洞阳水库段

2.3 规 模:改建公路540米。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车道,设计时速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7米,路面宽6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程造价:本项目工程费用约306万元。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要求;

3.4 已在公路建设市场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中的合理低价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及答疑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即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

6.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8年2月7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www.letz.gov.cn

9. 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

9.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

9.2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招标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洞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浏阳市洞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150*****3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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