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办公设备、空调等询价采购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四、项目内容:电脑、空调、交换机、广播扩声机、无线话筒、音柱、数码相机、服务器内升级扩容、服务器电源升级扩容、热敏打印机、热敏打印纸、条码扫描器、交换机柜、二代身份证读取器、显卡、条码标签、激光打印机、液晶触摸屏查询一体机等。
五、发售询价采购文件时间:2009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六、截标时间:2009年4月1日
七、询价小组:杨庆源 蒋克就 李 伟
八、成交结果:
A1分标:
成交候选人:桂平市恒昌电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平市大成路船厂路口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万伍仟叁佰壹拾玖元整(¥75319.00)
A2分标:
成交候选人:桂平市科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桂平市政府斜对面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伍拾元整(¥14950.00)
A3分标:
成交候选人:桂平市科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桂平市政府斜对面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肆佰元整(¥156400.00)
A4分标:
成交候选人:广西润生计算机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大厦A座1—2801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柒仟捌佰伍拾元整(¥387850.00)
A5分标:流标(报价超采购预算价)
A6分标:流标(无供应商参加报价)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
十、说明: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0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