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250部队会议室显示及信息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此项目分为三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第一包:等离子显示拼接屏采购及安装;
第二包:LCD液晶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第三包:信息系统集成建设;
二、项目编号:2017-PBL-1003
三、 货物名称、数量及要求:
第一包:等离子拼接屏,42英寸共36套,显示单元内置控制单元、多屏拼接处理器、大屏控制软件及其它辅助软硬件产品组成(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LCD液晶显示屏,46英寸共24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包:信息集成系统,音频视频控制,电源系统、视频控制系统、媒体矩阵(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及安装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82号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资格,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财务状况和银行信用、履约信誉良好,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四)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五)近三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委托厂家安装维保的除外)。
(七)参加信息系统集成建设的供应商,必须有系统集成资质。
五、投标人资格预审:
(一)潜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须通过资格预审。
(二)提交预审资料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3日18时前,提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69250部队物资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办理。
(三)提交预审资料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年度完税凭证、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须提供货物生产厂家授权书、14、15、16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简介(含企业所在地、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体系等)及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14、15、16三年不少于5份合同业绩、系统集成资质。
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
(四)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我部将于电话形式告知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时间:电话通知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领取。
(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82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82号。
八、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投标开始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及其他投标声明(如有)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82号。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69250部队物资采购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82号
邮政编码:830009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133*****526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路东支行
户 名:中国人民解放军69250部队
银行帐号:3002 0286 0900 0009 946
69250部队物资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