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询价][材料设备][交易公告]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屈某某地块磷化渣非法倾倒案件损害评估采购询价(二次)[正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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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NTKFQXJ********001

项目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屈某某地块磷化渣非法倾倒案件损害评估采购询价(二次)

采购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 1 月 26 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屈某某磷化渣非法倾倒案件损害评估

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询价编号:NTKFQXJ********001

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屈某某磷化渣非法倾倒案件损害评估进行询价采购。(http://zfcg.nantong.gov.cn/

二、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需具有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资质,以在江苏省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江苏法院网”→“司法鉴定机构”中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75.75:8018/sfjd/main/cx_main.jsp。(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货物采购需求

1、项目合同订立,开展工作时付款50%。报告经过专家评审,并按要求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付款50%。

2、交货期:签定合同后10日内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并制定编制方案,2018年2月底前完成损害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3、交货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清单(获取方式: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去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具体详见http://zfcg.nantong.gov.cn/bszn/020005/********/69bb7de9-0745-41cb-bb17-25567cc1ecc8.html),各投标单位用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从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技术支持:朱工187*****006。)

请各投标单位将项目报名回执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以供查验。(不须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六、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2、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3、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江苏法院网”→“司法鉴定机构”中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除外)。

5、递交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

2.5 ①所有投标单位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

②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开户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4162)(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要求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近期招标人在接收投标人银行汇票时发现,个别投标人的银行汇票上签章不齐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提醒各位投标人,在银行开具汇票时,仔细检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的银行汇票。

(3)截止时间:报价文件请于2018年2 月2 日下午14 时 00分密封送到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503第二开标室,逾时则不予受理。

8、本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

9、本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方可确认报价有效。

七、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出现报价相同时(两名或多名成交候选人),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30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在签定供需合同后,务必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评估报告;每延误一天扣以总价款2‰的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如不履约,且在规定供货期内不通知本中心,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九、联系人:曹丽 联系电话:****-********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26 日


报价表

设备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联系人:电话:


货物或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总价(元)

质量保证期

交货期

合计

最终报价

(大写)

本表格为样表格式,可自行调整

报价说明:上述最终报价的供货范围详见我单位的本次响应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询价采购项目)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案件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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