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G99[2018]006-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陈列布展设计施工总承包一阶段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CDG99[2018]006-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陈列布展设计施工总承包一阶段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陈列布展设计施工总承包一阶段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陈列布展设计施工总承包一阶段第二标段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社会【2016】312号 核准招标,招标人为 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工程筹建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承德市狮子沟桥交通节点的东北角,西邻普宁路,南接环城北路,东北为隆基花园小区和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
2.2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25163平方米,地上、地下各1层(地上局部2层),地上建筑面积113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808平方米 。二标段:本项目二层范围内的陈列布展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建筑蓝图。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5本项目开标为两个标段进行;分设计方案与深化设计施工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设计方案,投标人提交不带报价的投标文件;
第二阶段深化设计与施工,投标人提交含有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注:参加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必须取得第一阶段入围资格,即在每标段设计方案评审中获得前3名的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
3.1.2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17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1.4业绩要求:近5年内承接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近5年内承接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是指展陈面积为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展陈设计、施工、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以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日期为准。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1.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艺美术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同时具备展陈施工的经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第一阶段每个标段确定三家入围候选人,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分别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开标、评标顺序,已推荐为前面标段的入围候选人的,不再作为后面标段的入围候选人推荐。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可于 2018年01月26日 至 2018年01月31日17时00分 前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须知:首次报名到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登录-“市场主体登录”注册,注册后应先登录“投标方登录”,在资料管理--基本信息中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至信息库审核(所登记信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携带信用信息登记时扫描上传的证照资料原件到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信息审核。因未及时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及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审核通过后进入正式库----再进入网上“投标报名”系统,选择项目名称进行报名等事宜。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 2018年02月01日12时00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 2018年02月01日17时00分 。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2018年03月15日09时30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30*****237********8-0002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承德九华山支行
保证金金额: 100000.00 元。
联系电话:****-*******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投标人汇款时务必请注明所投标标段名称的主要特征字,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平台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与缴款回单的户名、账号需一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8年03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承德民族团结清文化展览馆暨承德市博物馆工程筹建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然/********501
招标代理公司: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朱华丹/18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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