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圩区整治工程(乾元镇片)自动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城东圩区整治工程(乾元镇片)自动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YJY-2018-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德清县城东圩区整治工程(乾元镇片)已由德清县水利局以德水发[2016]2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德清县乾元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招标代理人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德清县城东圩区整治工程位于德清县乾元镇、钟管镇境内。本工程等别为Ⅴ等,堤防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他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属小(2)型圩区,工程主要建筑物有圩堤、闸站及水闸等组成。圩区整治堤防总长11.99km,新建排涝(闸)站,3座,改建排涝(闸)站2座,总装机920kw,闸孔总净宽23m;加固排涝站2座,总装机71kw;新建水闸1座,改建水闸3座,加固水闸1座,闸孔总净宽22m;改造涵闸8处,水系沟通3处。招标范围:德清县城东圩区整治工程(乾元镇片)自动化系统工程招标图纸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程施工。本标段最高限价为*******元整,计划工期:2个月,质量目标: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原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建设单位保管,到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后归还。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地点: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2幢万邦大楼12楼招标代理部(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177*****159。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介绍信、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德清县乾元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大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清县乾元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招标代理: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德清县乾元镇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2幢邮政编码:313216邮政编码:310012联 系 人:王主任联 系 人:董开服电话:****-*******电话:****-********,177*****159传真:/ 传真:****-********招标备案管理单位: 德清县乾元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26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资 格 条 件 内 容一企业1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近三年(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3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或湖州市或德清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圩区或灌区或堤防工程或城防工程自动化控制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验收意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机电(或通信工程)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2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三其它1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3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最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至少自2016年11月1日起)。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所列资格条件内容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条,均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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