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钢物流部铁矿石/粉水路运输招标公告
乌钢物流部铁矿石/粉水路运输招标公告
为保障集团生产正常用料,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实现集团效益最大化,同时保证集团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在对青岛港---—锦州港综合码头的铁矿石/粉水路运输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名称:铁矿石/粉水路运输招标
二、货物总量40000吨
三、报价方式:微信投标
四、运输周期:5天以内
五、运输路线:青岛港—锦州港(40000吨混装)
六、开标日期:2018年2月1日上午10:00-10:10
七、放货日期:2018年1月30日
八、发运日期:2018年2月3日±1天
九、开标地点:集团办公楼招标大厅
十、投标方式:2月8日之前全部转运完毕且符合卸船码头靠泊情况,以综合单价方式报价。
十一、付款方式/开具发票:
每船次货物转运完后,中标单位持相关发票在我单位处结算费用,我单位应在收到发票后按最近月的15号进行付款,付款方式为电汇。
十二、定标依据:综合单价低价中标(不限船舶数量)
十三、申报部门或使用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物流信息部 曹武超182*****098
郝亚杰150*****770
杨晓冬182*****234
十四、投标要求
注:甲方为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投标单位。
1、乙方为甲方代投保货物 综合险 ,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被保险人为甲方。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承保单位索赔因货物风险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应为中国人保财险、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等国内知名保险公司)
2、乙方应于运输前将投保单传真给甲方,并在装卸两港CCIC或CIQ报告做出之后 3 日内将两港CCIC或CIQ报告及正本投保单提供于甲方。
3、甲方提前5-7天将货物运输的数量、装港、装货联系人等信息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合理安排船期,并安全快捷地完成货物的装运等工作。
4、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和及时性,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损、货物丢失、货物延迟送达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海运过程中,乙方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对货物妥善保管,运输过程中所导致的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所引发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亏吨,如出现亏吨甲方按此船外矿单吨价格从运费中扣除。亏吨数以装、卸两港CCIC或CIQ水尺湿吨数量为准。
6、装、卸船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进行取样,如货物表面有明显加水迹象,或经甲方计量质检部人员进行水分检测后,装卸两港水分有较大出入,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该船全部运费,待双方查清原因协商一致后再行支付。
7、如调查确认乙方在转运过程有加水、掺假等恶意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运费中直接扣除所受损失部分。
8、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货物运至约定地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予以赔偿。
乌钢物流部
2018年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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