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GMJ********.招标条件
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明发改资[2017]75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东广业林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10.0 ×104m3/d。施工内容包括: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土建、给排水、设备采购、机电安装以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等施工图所含及按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应含的全部工作内容。使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及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中较严者。
2.3 监理服务期:6个月,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计量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缺陷责任期2年)。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监理费用不再签证增加。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范围:包括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整体项目的所有建(构)筑、工艺、高低压电气、自动化控制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计量服务。本工程的施工监理费投标最高限价为841534.49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 中级或以上级职称,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 7 月至2017年12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2018年 1 月 29 日9时00分起至2018年 2 月 2 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 2 月 23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8 年2 月27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8 年 2 月 27 日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18 年 2 月 27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广业林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号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邮 编:528500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杜剑云
联 系 人:阮子豪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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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8@qq.com
电子邮件:********5@qq.com
网上报名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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