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一桥至四桥东、西两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渠县一桥至四桥东、西两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我单位拟对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渠县一桥至四桥东、西两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采购,已组织专家组进行了采购需求论证,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8年1月29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财政部门。
采购人: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8*****866
地址: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财政部门:渠县财政局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渠县渠江镇工农街28号

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渠县一桥至四桥东、西两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人: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18年1月26日

为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件的规定,我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
一、项目名称:渠县一桥至四桥东、西两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
二、项目类别:服务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东岸片区146426.38万元(包一),西岸片区222225.64万元(包二).
四、供应商资质: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需要健全的财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6、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现场投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有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具体说明
1.包一项目承接主体单位主要负责渠县一桥至四桥东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工作,融资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用于渠县一桥至四桥东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渠县一桥至四桥东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天星镇长青村,拆迁户数646户,拆迁范围内居民2239人,拆迁建筑面积22.55万平方米。渠县一桥至四桥东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渠县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由于该项目时间紧,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涉及问题较复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渠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渠县賨成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渠县一桥至四桥东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单位,负责渠县一桥至四桥东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
包二项目承接主体单位主要负责渠县一桥至四桥西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工作,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用于渠县一桥至四桥西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渠县一桥至四桥西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渠江镇渠光社区、南坝社区,拆迁户数1272户,拆迁范围内居民5171人,拆迁建筑面积25.85万平方米。渠县一桥至四桥西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渠县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由于该项目时间紧,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涉及问题较复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渠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渠县賨成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渠县一桥至四桥西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单位,负责渠县一桥至四桥西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
2.渠县賨成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了解并熟悉项目情况,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并能够按要求完成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协调好各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和渠县人民政府《关于渠县一桥至四桥东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和《关于渠县一桥至四桥西岸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渠县賨成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渠县渠江镇工农街28号
七、论证方式
组织5人以上(含)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八、论证地点: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会议室
九、论证专家组名单
姓名职称工作单位
王小平会计师渠县财政局
蒲德建高级会计师四川天元建造事务所
陈鹏工程师达州市国资委
任朝玲高级审计师渠县审计局
王晓明高级会计师渠县财政局
十、专家组综合论证意见
鉴于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且具有特殊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为加快实现该项目的建设和推进工作,专家组一致建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城乡规划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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