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江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招标公告

排江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饶平县浮滨镇排江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平县浮滨镇排江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已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2017】2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招标人为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饶平县浮滨镇排江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整治面积1000㎡;

2、文化广场、长廊、停车场建设工程:工程规划建设休闲、文体、停车场所8个,大厝村至江鱼潭村排江溪景观长廊。

3、住房建筑整治改造工程:危房改造,古旧建筑整治,外立面美化;新建公共服务中心1座;新建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大厝村村民活动中心整修。江鱼潭古井保护一座。

4、环卫系统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建设公共卫生间4座,阳光垃圾收集屋6座;

5、道路桥涵工程:改造道路;坑尾进村路两侧边坡治理,重建江鱼潭桥1座;重建草席含坑桥2座;改造加固大厝桥。

6、亮化工程:设置路灯、巷灯、视频监控器;

7、给排水工程:新建蓄水池3个,敷设供水管道;改造现有排水沟;改造现有排洪沟;沉沙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铺设污水管。

8、绿化工程:村前屋后及道路绿化,景观池整治。

9、三线整治工程:电力线与电讯、电视线分离;架设整齐有序美观;更换老化线路。

2.3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为:1876.887494万元。

2.4招标范围:依据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

2.5项目建设工期:15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的施工企业;

3.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证书)有效资格(省外建造师必须为一级),并经注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取得对应专业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且须在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3.4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①项目经理1人[具备二级或以上<省外建造师必须为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③市政工程师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④质量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⑤施工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⑥材料员不少于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⑧资料员不少于1人。上述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岗位证(职称证)或注册证书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并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

3.5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4-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出具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参加当天开、评标会议的承诺书;

3.7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名。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法人单位均不得再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且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如有授权委托,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4)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岗位证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并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5)出具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参加当天开、评标会议的承诺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6)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附会计师事务所有效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签名的会计师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7)投标人近3年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8)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方为有效)(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9)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zb.gd.cn可下载)。

(10)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投标报名附件1)。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法人单位均不得再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注册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如未办理企业信息注册的导致不能报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第(9)项单独提交。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资质证书除外)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并标注“报名资料”字样。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或维护企业的社保信息,如不提供网络查询路径或网络查询无法查询到相关人员的社保信息的视为无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拒收报名资料。以上报名资料不齐全、涂改、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接受报名。

4.3招标文件150元/套,其他资料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7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

邮 编:邮 编:510663

联 系 人:杨先生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truzem@163.com

2018年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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