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村、福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福山村、福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版本2004-9-30
福山村、福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1.2.1 工程名称:福山村、福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2.3 工程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5314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525863㎡,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55113㎡,架空层建筑面积约10600㎡,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6157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用房、公共服务设施(如社区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综合管理用房、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厅、社区服务站、文化室、社区卫生站、肉菜市场、居民健身场所、幼儿园、托儿所、小学、文化室、邮政所等)、市政公用设施(如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等)以及室外配套工程。最终以有关部门的批复为准。
1.2.7 投资总额:项目建设投资约为459059.2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77301.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753.00万元,基本预备费34004.39万元。最终以有关部门的批复为准。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审核及盖章。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3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其他专业负责人按附录3所述专业负责人要求。
1.4.7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如资格审查时本条所述的网址及网名有变化,以最新网址及网名为准)。
1.5
1.5.1 自本公告发出5日后接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即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四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备查、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份。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备查、其余专业负责人(按附录3所述专业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份。
1.5.1.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4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提供)。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或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1.6.2 集合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包括本招标范围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文件(穗开财字[2014]53号文)执行,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1.15,并下浮40%计算,暂定为5411.32万元(暂按377301.87万元为计费基数),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投标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单位的设计费中,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20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10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8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的投标人6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5名的投标人5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投标经济补偿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对所有投标人均不作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释]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暂定:10000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一般场地不高于200元]/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探综合费取费标准>的通知》(穗开建管【2014】1号)计取。岩土工程勘察每米综合包干单价不高于200元,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8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天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后25天完成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投标人应详细勘查现场,了解项目环境、现状。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栋三楼
1.9.8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663、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附楼三楼
1.10.5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507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房
1.11.5电子邮箱:gzsk2006@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12.2邮政编码、地址: 510663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四楼
1.12.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1.13.1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邮政编码、地址: 510663 广州黄埔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3.5网址:http://zb.gdd.gov.cn/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月22日
附录1
投标申请表(3-1)
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成员 |
1 | 名称(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 | |||
3 |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4 | 总部电话号码 | |||
5 | 总部传真号码 | |||
6 |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 |||
7 |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8 | 本地电话号码 | |||
9 | 本地传真号码 | |||
10 |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 |||
11 | 电子邮箱 | |||
12 |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 |||
13 |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 |||
14 |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15 |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16 | ISO9000认证号、范围 | |||
17 | 简介(宜300字以内) | |||
18 |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 |||
19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序号第12、13、14、15项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复印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申请日期:年 月 日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序号 | 投标人 (联合体成员) |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简介 | 合同额 (万元) | 完成日期 |
申请人(盖章):申请日期:年 月 日
附录3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专业职称 | 工龄 (年) |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总负责人 | 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建筑专业设计人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一级结构工程师 | ||||
结构专业设计人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
电气专业设计人 | |||||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 |||||
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 | |||||
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 |||||
城市规划专业编制人 | |||||
勘察审核人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勘察审定人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从www.cin.gov.cn查询注册执业人员,或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申请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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