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莒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拖拉机等)招标公告
2017年莒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拖拉机等)招标公告
莒县农业局
2017年莒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拖拉机等)招标公告
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莒县农业局的委托,就2017年莒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机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莒县农业局。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采购金额:A包48.45万元、B包45.30万元、C包20.37万元。
4、批准编号:180046。
5、招标内容:
A包:拖拉机3台;
B包:秸秆压实机1台;
C包:撒料车1台、青贮出料机1台、清粪车1台、电瓶推料车1台;
(采购清单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文件技术参数说明)。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6.2A包投标产品为农业机械的,需通过省级或以上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鉴定。
6.3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6.4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本次采购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7、报名时间及要求: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三证齐全)副本原件、省级或以上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鉴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盖公章)一套,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路北)。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8、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招标人:莒县农业局
联系地址:莒县北坛路2号 (疾控中心综合办公楼12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23号(财富大厦十楼)
邮 编:2765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白晓林手机: 13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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