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卫南区体育馆玻璃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前卫南区体育馆玻璃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玻璃幕墙工程(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
一.招标条件
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工程施工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 以 长高发改字[2015]2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捐赠(康乃尔)、国家拨款、自筹,项目出资比例:捐赠(康乃尔)37%、自筹35%、国家拨款28%,本次招标为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玻璃幕墙工程,招标人为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玻璃幕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及投资:吉林大学前卫体育馆工程为地下1层地上4层,建筑高度23.95m,总建筑面积为36055㎡,本次招标规模约360.0929万元;
2.2招标范围:体育馆玻璃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南区,吉林大学院内;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4月21日-2018年6月12日,工期53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并达到合格标准;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的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施工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方可报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详见: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到2018年2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
5.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外省入吉企业);
8.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报名时需企业法人代表、拟派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授权人各自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湖大路1357号高新管委会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130*****4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彭浩
邮编:13002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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