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车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乘用车(轿车)/轿车

采购单位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8年01月29日08: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1月29日09:00至2018年02月02日15: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6日09:00
开标地点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208.0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先生
附件:
附件1********296"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公告.docx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HZB2018-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对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车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RHZB2018-022。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为一包:*******.00元二包:867600.00元)。
4、招标内容及项目分包情况:一包:紧凑型SUV9台,二包:小型轿车9台。本项目不得兼投兼中。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三年或十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6、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相关培训。
7、交货地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直至安装调试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包含车辆销售、保养及维修。

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2015年-2017年,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

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须提供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9、潜在供应商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前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半年(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劳动局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

  1.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 潜在供应商为其提供的货物应满足国家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能够注册并上牌照,须提供同类型车辆上牌证明材料。
  3. 潜在供应商为其提供的货物应开具机动车统一税务发票,须提供同类型车辆机动车统一税务发票证明材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贴牌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5. 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境内设立常设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3:00-15:0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或其他)、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材料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候。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六、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绥滨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

日 期:2018年1月2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包含车辆销售、保养及维修。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2015年-2017年,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须提供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9、潜在供应商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前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半年(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劳动局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12、潜在供应商为其提供的货物应满足国家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能够注册并上牌照,须提供同类型车辆上牌证明材料。13、潜在供应商为其提供的货物应开具机动车统一税务发票,须提供同类型车辆机动车统一税务发票证明材料。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贴牌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境内设立常设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8.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00至2018年02月02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管理服务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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