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商务区B-7#地块商务楼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心商务区B-7#地块商务楼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09GC0600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东部新城中心商务区B-7#地块商务楼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08】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业主)、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包方),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东部新城中心商务区B-7#地块工地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4200平方米
工期要求:与土建总包工程进度同步
招标范围: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工程造价:约684万元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安全要求:配合总包创安全文明施工省标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安防管理部门(或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壹级资信等级。投标人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业绩:近三年(2006年1月1日至今)承建过合同金额650万元及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0000M2公建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2)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中的摄像机及楼宇自控系统必须有推荐品牌制造商的项目授权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安防管理部门(或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壹级资信等级的施工企业,联合体的另一方只能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
3.4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6本项目招标人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4月3日至 2009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4月24日13时 3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业主)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包方)
地址:世纪大道北段1228号
邮编:315040
联系人:曹定植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
邮编:315010
联系人:吕忠煜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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