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污水厂配套管网(东埭洋段)修复工程(第二次)邀请招标公告
诏安污水厂配套管网(东埭洋段)修复工程(第二次)邀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污水厂配套管网(东埭洋段)修复工程(第二次)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以上受邀请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
2.2.工程建设规模:诏安污水厂配套管网(东埭洋段)修复工程(第二次),诏安县一条南北走向、横穿南环城路DN1200 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段管道。本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含污水管、污水井清淤,及受损污水管修复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预算审核价86341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污水厂配套管网(东埭洋段)修复工程(第二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发包价:812890元(K=6%);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提供管道修复后影像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工程采用非开挖紫外光固化全内衬修复基数,根据本工程工艺特点,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的前5年内(含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污水主干管非开挖紫外光固化全内衬修复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项目验收合格证明书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的前5年内(含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污水主干管非开挖紫外光固化全内衬修复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玉峰南路2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K=6%)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2月11日上午9: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交纳保证金者作弃权处理。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与合同签订完后7天内无息退还。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8年2月11日上午9:30时
7.2地址: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招标与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139*****096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玉峰南路202号
电话:****-*******,传真:0596-2568567联系人:小吴
招标
|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