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单位服务类定点资格招标公告

直单位服务类定点资格招标公告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连平县财政局的委托,对连平县财政局连平县县直单位服务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ZP********8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平县财政局连平县县直单位服务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包组号、包组内容:


包组号

内容

备注

1

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2

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3

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4

电梯维修保养服务

5

律师服务

品目:法律服务

6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

品目:审计服务

7

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

8

资产评估机构服务

品目: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9

房地产评估机构服务

10

土地评估机构服务

11

办公用品类印刷

品目:印刷服务

12

出版物类印刷

13

数码形式印刷

14

综合类物业服务

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15

保洁服务专业承包

16

保安服务专业承包

17

绿化服务专业承包

2.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的投标供应商将被直接确定为中标(入围)候选人。

3.投标供应商可对个别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允许兼中。本次招标分包进行评标,分别确定中标供应商。

4.服务范围:入围供应商将按公司所在区域承接项目。连平县财政局负责县直单位采购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六、供应商资格

包组一: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包组二: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包组三: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包组十五:保洁服务专业承包、

包组十七:绿化服务专业承包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为了便于售后服务的便捷性、稳定性,投标人必须在河源地区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四:电梯维修保养服务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载货电梯或液压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广东省内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机构。

4、为了便于售后服务的便捷性、稳定性,投标人必须在河源地区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五:律师服务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 2015 年以来未受过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以律师协会证明为准。

4、投标人具有 5 名或以上执业律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出具相关审计鉴证报告;

4、投标人 2015 年以来未受到行政处分及省级或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以省级或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证明为准;

5、投标人具有 5 名或以上注册会计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七: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是在税务师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且年检合格,提交相关备案年检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具有 5 名或以上符合下列条件的税务师的税务师事务所,提交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1)在本投标供应商(含总分所的可合并计算,下同)执业 1 年或以上,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具备 3 年或以上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经验;

(3)所列注册税务师 2015 年以来未受到项目实施所在地市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含行业通报,下同)。

5、投标人 2015年以来未受过税务师协会行业处分,以税务师协会证明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八:资产评估机构服务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财政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

4、投标人2015 年以来未受过评估协会行业处分,以评估协会证明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九:房地产评估机构服务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4、投标人2015 年以来未受过评估协会行业处分,以评估协会证明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十:土地评估机构服务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市级(或以上)范围执业土地评估资质;

4、投标人2015 年以来未受过评估协会行业处分,以评估协会证明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十一:办公用品类印刷、包组十二:出版物类印刷、包组十三:数码形式印刷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承接各包组所对应的类别;其中:

包组十二(出版物类印刷---包括书刊、期刊等印刷)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含有出版物的经营范围;

包组十三(数码印刷)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栏须注明:“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或:“以数字印刷连锁经营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或能提交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包组的相关资格证明;

4、为了便于售后服务的便捷性、稳定性,投标人必须在河源地区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十四:综合类物业服务、包组十六:保安服务专业承包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符合《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已经领取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承诺在实施定点服务后取得《广东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回执》(保留投标函格式中相关内容);

4、为了便于售后服务的便捷性、稳定性,投标人必须在河源地区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代表报名);

3、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

4、投标供应商备案登记表(在附件招标文件内下载打印);

务必知悉:

1、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月30日至 2018年2月9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旁汇景国际中心10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旁汇景国际中心10楼1003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旁汇景国际商贸中心10楼1003室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9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月 30日至 2018年 2月 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叶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曾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旁汇景国际中心10楼1003室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7000

(三)采购人:连平县财政局 地址:河源市连平县环城南路35号

联系人:吴先生、曾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7100


发布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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