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废渣场低含油废渣无害化处理
南山废渣场低含油废渣无害化处理
吐哈油田 南山废渣场低含油废渣无害化处理 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南山废渣场低含油废渣无害化处理(F********8) 项目背景:近年来,鄯善采油厂通过加大勘探开发力度,结合井下作业增产新技术的应用等措施,实现了油田的稳产和增产目标。但是,随着生产作业的增加,落地油土、清罐油泥、污水处置装置排泥以及管线泄漏产生的油土等各类含油污泥也快速增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的规定,这些含油污泥都属于危险废物。随着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地方环保部门严格限制审批新建废渣场,采油厂各类含油污泥的贮存压力越来越大。截至目前,鄯善采油厂南山废渣场危废贮存场已堆存含油泥土约3.5万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生产作业,同时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的长期贮存也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 2016年11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要求对油田历史遗留危险废物进行限制治理。2017年,吐哈油田公司将历史遗留含油污泥的治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编制了历史遗留含油污泥治理方案,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油田历史遗留含油污泥的治理。 服务地点:鄯善采油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服务内容: 采用土壤修复、热解析等技术将南山废渣场临时贮存的约3.5万余方含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理后的废渣含油率低于2%,各项指标符合《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8—2017)中的标准,经地方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将处理后的固体,由投标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指定的方式,用于铺设服务油田生产的各种内部道路、铺垫井场、固废场封场覆土及作为自然坑洼填充材料。 2.招标范围:采用土壤修复、热解析等技术将南山废渣场临时贮存的约3.5万余方含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理后的废渣含油率低于2%,各项指标符合《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8—2017)中的标准。 1)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承包商准入范围具备污油泥处理相关业务;有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废类别包括HW08。 (4)有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备注: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的承包商需要在同时间统一与建设方(建设单位)做技术交流和现场踏勘(不参与者视作放弃投标),建设单位负责做招标答疑并作书面纪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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