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城镇景观大道亮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涟城镇景观大道亮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 LSA********0 | ||||||||||||
工程名称 | 涟城镇景观大道亮化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涟水县涟城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涟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涟水县涟城镇境内 | ||||||||||||
工程规模 | 约70万元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405室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1年9月22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1年10月1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1年11月8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1年9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1年9月28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贰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涟城镇景观大道亮化工程已经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涟水县涟城镇境内 (2)招标内容:涟城镇景观大道亮化工程施工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资格后审。 四、报名企业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原件);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原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承诺原件);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9、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原件,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 2008 年8月1 日至 2011 年7 月30 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下列材料: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 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材料第5、6、7、9项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第1、2、3、4、8、10项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备查。任何缺项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五、请申请人于2011年9月22日至2011年9月28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 分至18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405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含光盘),报名经办人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 jszb.com.cn 与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及涟水县招标采购网www.lszbb.com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施工技术部分符合性评审是指投标文件中施工技术部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施工技术部分的要求。 (1)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十天前在www. jszb.com.cn/网上公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2)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以下时,取所有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5.5%、96% 。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3)以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排出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 九、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或汇入指定帐户,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向涟水县招标办指定的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单位名称: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帐号:****************9)。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涟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时,必须携带基本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单位开户行提供)。任何以个人、其他单位、公司分公司、公司办事处等名义和方式汇入的或交纳现金的均不予承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均返还到原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若投标保证金存在明显问题,开标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予以拒收。 十、招标人地址:涟水县涟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8*****851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 150*****800 十二、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9月22日至2011年9月28日
2011年9月22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涟城镇政府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传真 | 电话 | 138*****851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程女士 | |||||||||||
传真 | 电话 | 150*****800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11年9月22日至 2011年9月28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405室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9月22日至 2011年9月28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405室 获取 招标文件。 |
招标
|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