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委托实施2018年第2期文化活动项目的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委托实施2018年第2期文化活动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全面推进龙岗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扶持文化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发展,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文化活动, 结合2018年文化民生实事,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我局委托实施2018年龙岗区第2期文化活动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年第2期文化活动项目表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活动内容及要求说明

预算经费

(万元)

要求

举办时间

要求

举办地点

001

民乐文化节

1、围绕民族器乐专场演出、大师讲座等内容,普及推广民乐知识,为大众提供专业的交流欣赏平台,培养和提高对民乐的理解和演奏水平,培育龙岗民族音乐的文化品牌。

2、开展不少于5场活动,包括交流展演1场,邀请不少于4支文艺团体进行民族乐器艺术交流;大师班讲座2场,需要邀请副教授职称以上的老师进行授课;青少年民族乐器比赛1场;专场音乐会1场,演职人员不少于30人,活动持续时间不少于90分钟。

3、关于宣传:龙岗电视台播放不少于2次、报刊媒体专版或通讯宣传稿不少于2次,“龙岗文体旅游局在线”或其他公众号微信宣传稿不少于5条。

费用类别

费用

全年

区内

宣传费

1.7

灯光租赁费

2

音响租赁费

2.6

印刷费

1

导演排练费

1.1

设计费

1.8

专家评委讲师演员劳务费

15

服装费

1.5

交通费

0.2

化妆费

1.4

税费6%

1.698

小计

29.998

002

第五届管乐文化节

1、围绕管弦乐器专场演出、交流展演等内容,普及推广管弦乐知识,为大众提供专业的交流欣赏平台,培养和提高对管弦乐的理解和演奏水平,培育龙岗民族音乐的文化品牌。

2、共计17场。包括:开幕式音乐会1场、比赛4场、进社区4场、讲学8场。

3、关于宣传:龙岗电视台播放不少于4次、报刊媒体专版或通讯宣传稿不少于4次,“龙岗文体旅游局在线”或其他公众号微信宣传稿不少于8条。

专家授课、讲座、评委劳务费

18

全年

区内

专家评委往返交通费

3.5

专家评委招待费

2.7

海报节目单横幅广告宣传微信贴背景板制作费

5.3

灯光租赁

3.2

服装费

2.6

工作人员劳务费

3.8

工作用水

0.8

项目管理费

3.9

舞美

2.4

税费6%

2.7

小计

48.9

003

第三届戏曲文化节

1、围绕京剧、越剧、潮剧、黄梅戏等戏种,运用戏曲文化展览、戏曲专家讲解、戏曲名段表演、观众参与互动等服务形式进行展演,传播戏曲文化知识,品鉴戏曲艺术魅力。

2、安排演出12场,每场活动持续时间不少于90分钟。

3、关于宣传:龙岗电视台播放不少于4次、报刊媒体专版或通讯宣传稿不少于4次,“龙岗文体旅游局在线”或其他公众号微信宣传稿不少于8条。

演出劳务费

30

全年

区内

广告宣传制作费

7.2

服装费

1

饮用水费

0.2

餐费

0.5

幕布道具舞美等

6.2

灯光音响租赁费

2

机票费

0.5

小计

47.6

004

第三届戏剧文化节

1、围绕喜剧,开心,幸福为宗,开展以全国高校热爱戏剧的大学生为对象的公益文化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文化大发展。

2、包括5场戏剧比赛,1场戏剧决赛,5场展演,共计11场。

3、关于宣传:龙岗电视台播放不少于4次、报刊媒体专版或通讯宣传稿不少于4次,“龙岗文体旅游局在线”或其他公众号微信宣传稿不少于8条。

舞美

7

全年

区内

设计费

6.3

宣传费

2

灯光租赁费

4.1

音响租赁费

4.4

导演排练费

1

策划服务费

1.8

展演化妆及服装

1.9

劳务费(评委 演员)

17

印刷费

0.8

场地租赁费

1.2

餐费

0.5

小计

48

005

国学创客文化活动

1、围绕国学培训、创客培育、成果展示等内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培育广大市民居民创新创业精神。

2、2018年度在全区举办“国学创客+”公益文化培训进社区80场;20个社区每个社区举办4场;

3、关于宣传:龙岗电视台播放不少于2次、报刊媒体专版或通讯宣传稿不少于2次,“龙岗文体旅游局在线”或其他公众号微信宣传稿不少于5条。

宣传设计费

0.813

全年

区内

宣传制作费

0.4

媒体宣传费

0.12

课时培训费

12.792

教材费

1.6

场地布置与设备租赁

0.4

交通误餐

0.6

工作人员劳务费

5.796

项目主管劳务费

1.599

项目执行管理费

3.6

税金

1.2

小计

30

006

戏曲进校园活动

1、将戏曲引入校园,弘扬和传承戏曲传统文化与博大精深,培养新一代年青学生对传统戏曲的认识和认同。

2、安排活动12场,每一场不少于90分钟。

3、关于宣传:龙岗电视台播放不少于2次、报刊媒体专版或通讯宣传稿不少于2次,“龙岗文体旅游局在线”或其他公众号微信宣传稿不少于5条。

大屏租赁

4.1

全年

区内

场地租赁

1.8

音响租赁

2.2

演员补助

3.2

道具

1.5

活动策划

3

活动宣传

2.4

印刷

1.2

货运

0.6

项目管理

2.4

交通误餐

1

广告制作

3.5

工作用水

0.5

媒体宣传

0.2

税金

1.8

小计

29.4

007

少儿戏曲坊

1、为龙岗区有戏曲表演艺术基础的青少年提供公益性专业戏曲表演培训,打造龙岗区少儿戏曲文化品牌项目。

2、对龙岗区50名少儿进行8约个戏曲培训辅导,培训节次60节;毕业汇报演出1场。

3、关于宣传:龙岗电视台播放不少于1次、报刊媒体专版或通讯宣传稿不少于2次,“龙岗文体旅游局在线”或其他公众号微信宣传稿不少于5条。

项目管理费

0.64

全年

区内

项目运营教师补贴

7.04

活动宣传及策划

0.64

海报制作

0.25

宣传折页制作

0.4

教材饮用水

0.36

汇报典礼

0.67

小计

10

具体以最终方案执行为准

  二、申办资质条件

  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市内外文化企业,专业演出团体,文化艺术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公告时间

  2018年1月30日起至2018年2月5日止。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办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至2月5日(星期二-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2: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初审时间

  2018年2月6日,收集投标单位相关材料,并对单位资质、方案及各项资料进行初审。投标单位数量不足3家(不含3家)的,视为流标项目。

  六、专家评审时间

  2018年2月6日,专家评审小组从项目创意、运行方法、实施步骤、预期效果、经费预算以及申请人的专业能力、组织能力、过往记录、信誉程度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评审总得分排名前三的申办单位,作为推荐的候选承办单位。采用会议协商讨论、独立进行打分的工作方式。

  七、中标结果

  区文体旅游局业务科室将候选承办单位及相关方案资料统筹调整后,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八、评估总结

  承办或被资助单位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活动完成后提交项目总结及所需证明材料(含海报、节目单、现场观众情况、媒体报道证明材料、图片等),并进行绩效评估。

  九、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2018年文化活动项目承办申报表(格式)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及编号

(一表一个项目)

申报金额

(项目总预算)

(请填写申请人专业能力、组织能力、过往记录、信誉程度、策划组织活动经历、主要演职人员情况等内容,要求尽可能详尽,可另附页)

承诺

本单位(或组织)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报作假,愿意为此承担一切后果。

法人签章:年月 日

  (二)活动项目承办方案。含思路策划、实施组织、经费预算、举办时间及具体场地安排等。

  (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需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十、关于场地

  2018年龙岗区文化中心处于升级改造阶段,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与联系工作。

  十一、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文化艺术科,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1116室,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

  2、投标地址

  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财务监管中心,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137室,联系人:余小姐;邮编:518172。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1月30日


标签: 文化活动 委托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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