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与示证等设备招标公告
取证与示证等设备招标公告
编号:XPX2009-101
注:1、最高上限19万元。 2、招标费用: (1)投标方向萍乡市招标投标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收现金,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原帐户。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及帐号为: 开户银行:江西萍乡中行萍城支行 开户名称:萍乡市招标投标中心 (2)中标人向萍乡市招标投标中心交纳场地使用费400元。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说明: 1、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 2、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3、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售后服务承诺等。 4、询价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5、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于2009年4月9日上午11:3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富丽大厦三楼) 6、联系人:黄辉宇 电话:****-******* 传真:****-******* 网址:http://www.pxzbtb.gov.cn 萍乡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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