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测车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食品检测车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包号 | 分包项目编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 数量 | 分包控制金额 (人民币:万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第一包 | BJJQ-2009-011-01 | 车辆购置及车辆改装 | 23辆 (含车改) | 701.5 | 否 |
否 | |||||
备注:“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投整包,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品种进行投标。 |
采购用途:食品检测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车辆须具有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满足北京地区车辆上牌照要求(须提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北京市环保目录,在投标人名称处加盖公章)。
3、允许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一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西侧)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本人民币400元,如需要电子版,需另收1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04月08日起至2009年04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休息)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04月2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09年04月2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6号瑞赛大厦四层会议室(东三环国贸桥南100米路东)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书款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
银行帐号:9109 0154 8000 04842
项目联系人:刘倩 王鑫国
联系方式:********、********、********、********-***/809
传真:********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格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5、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北京市环保目录,在投标人名称处加盖公章。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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