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密集架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局密集架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以公开招标方式在国内进行密集架项目采购,现邀请具有相应项目生产能力的厂家参加投标。并请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做好投标事宜:

一、采购人名称: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

三、项目名称:密集架项目。

项目编号:09H05-N

四、数量:手动密集架1544列(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交货日期:45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七、投标样品:2009年4月22日17时前提交投标样品,不按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样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获取投标文件时间及办法: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四楼(8406房)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不接受网上报名。

2、发放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3月31日开始至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发放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十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财务处(4806房)

特别说明:供应商索取招标文件时,须持本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办理。

九、投标和开标截止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 4 月 23 上午10:30整;

2、投标、开标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十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七楼)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购银行转帐和银行保函形式交纳。(户名: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帐号:****************01)

2、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到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四楼8406室)进行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十一、交货地点:海南省各市、县国家税务局

十二、所有投标书应使用简体中文编制。

十三、联系人:陆健 杨德民

联系电话:****-********

传 真: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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