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设备(第三批)(第二包)招标公告
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设备(第三批)(第二包)招标公告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朝阳市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代理朝阳市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的招标工作,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现对朝阳市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第三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第三批)
2、采购设备明细如下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二包 | 钢管、管件等材料的采购 | D57*3.5~D1420*12 |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设备满足供货要求。 |
3、采购要求: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所有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标拒绝。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相关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钢管的专业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2(含A2级)以上压力元件制造许可证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大型压力钢管)。
2、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高法失信查询系统被列入失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投标报名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投标报名;投标报名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投标报名情况汇总表于报名时间截止时及时反馈至市水务局招标办。
(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1年)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格式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通知公告-2014.5.15);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①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②供应商生产经营需满五年(以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算)以上。
③供应商的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应的采购内容。
(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BBB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可查询)。
(5)须提供压力元件制造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ISO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3年1月—2017年12月)的业绩证明至少一项(须提供钢管1000mm以上直径的净水厂或输水管线钢管销售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以销售合同原件为准);开标后考察其生产规模及销售业绩(如生产规模未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或销售业绩不实,招标人直接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3日(每日8:30分至16时30分)。
3、投标报名地点: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3日(每日8:30分至16时30分)。
5、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2月23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 (河东体育馆东侧)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六、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黄河路二段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3*****331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联系人:王冬敏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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